專題.特輯
2017-4-28
二〇一七年五月號
從「一九六七青年犯」赴英翻案談起 (沈旭暉)

今年是六七事件五十周年,這裏希望介紹一個有趣的香港涉外關係案例:不久前,一名當時被港英政府控告非法集會、被判入獄一年的青年,準備遠赴英國尋求「翻案」,單就案件本身,以及英國的回應,都能帶出國際關係另外的故事。


曾宇雄的司法覆核
當事人曾宇雄現在是退休護士,據他回憶說,一九六七年他年僅十六歲,就讀左派香島中學。十一月一日下午,他與同學如常結伴回家,行至九龍塘時被一隊警員截查,隨後警員以緊急法例為由,控告他們「非法集結」。十二月,他們幾個年滿十六歲的同學因「拒不認罪」,被判監禁一年,從此終身留下案底,於是念茲在茲的,想向政府討回公道。當然,他追求的翻案,心底自然希望是對整個「六七暴動」的翻案,但這點就是北京,目前也不會感興趣的;而單論他的個人經歷,即使是對「六七暴動」反感的大眾,也會覺得同情,因為港英當年是否濫用緊急條例,特別是在炸彈出現前,其實也不無爭議。
不少「六七」當事人對經歷頗為忌諱,但曾宇雄是少數的例外,一直高調以這身份活動。二○一二年,他曾先後致信香港特首梁振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但兩者都沒有提供進一步協助。梁振英作為行政長官,自然無法撤銷法院判決;而事實上,根據香港司法覆核程序,曾宇雄案早已過了可提交司法覆核申請的時限。因此,他最近計劃將該案直接提交英國「上級裁判庭」(Upper Tribunal),尋求英國法律系統內的司法覆核。
英國上級裁判庭在二○○八年設立,是裁判庭制度改革的部分,享有與英國高等法院同等的法律地位。與其他一般裁判庭不同,上級裁判庭是英國司法體制中,唯一可以進行司法覆核的裁判庭。根據英國裁判庭條例規定,上訴人一般需要在相關判決或行政命令發出後一至三個月內,向上級裁判庭申請司法覆核,但裁判官有權將時限延長,唯上訴人需提出延長時限的有力證明。上級裁判庭一旦接受了司法覆核、作出判決,就與高等法院的司法覆核有同等法律效力。
然而,裁判庭條例同時規定,上級裁判庭接受司法覆核的範圍有限,除了移民案例,只接受兩類申請:英國法庭移交的申請,以及個人對一般裁判庭(First-tier Tribunal)判決的覆核申請。拋開四十多年時間的延長請求不論,單單根據受理類型標準,曾宇雄的申請,就幾乎沒可能被接受;就是接受,英國也無權要求今日香港司法機關必須做出相應舉措。所以,「翻案」的形式價值,自然大於一切。
東非肯雅的「茅茅運動」
然而,這樣的形式,卻也不是沒有國際案例可參考。六七前後,不少英國殖民地都爆發了反殖運動,運動在這些國家獨立前被官方形容為「暴動」,獨立後往往被美化為「起義」。一九五二至一九六○年東非肯雅的「茅茅運動」(Mau Mau,即今天肯雅官方所說的「茅茅起義」),即為最著名例子之一:眾多農民結成反政府武裝,英軍對之大規模清剿,並採取集體懲罰機制,懲處平民。根據肯雅人權委員會統計,有近九千名肯雅人被殖民政府非法折磨,部分甚至被處決;近十六萬人被強制遷徙至集中營,受到非人道待遇。
一九九九至二○○二年間,肯雅倖存的「茅茅」參加者要求英國為當年的迫害賠償,惟石沉大海。二○○三年,肯雅人權委員會從眾多受害者中選出五名,將他們的經歷作為英殖政府「罪證」的代表,正式起訴英國政府。二○○五年,肯雅政府公開要求英國就此事致歉,英國外交部一直以「國家繼承」原則為由搪塞,稱既然肯雅已經獨立,前殖民政府的責任自然由新政府繼承,與今天英國無關。事件卻在二○一一年出現轉折:倫敦高等法院表示,決定受理案件,並駁回英國外交部關於「事件年代已久、逾期不究」的立場,堅持將案件付諸庭審。最後,雙方庭外和解,英國承諾對五千二百二十八名尚在世的肯雅受害者提供共二千萬歐元賠償金,英國外交大臣夏偉林(William Hague)也對肯雅受害人正式道歉。


舊結未解,新結越多
當然,「茅茅運動」和「六七暴動」之間雖然有一定可比性,但不可比性甚多,當事人要求「翻案」的程序、理據都不同。肯雅受害者選擇直接起訴英國政府;曾宇雄則選擇司法覆核,成功的可能性固然不如前者,輿論影響力更難同日而語。然而,這背後反映的,卻是香港涉外關係其中一個最難解開的結,影響至今:一方面,自居民族解放立場的香港左派,即使在回歸後也沒有像「茅茅勇士」那樣得到新政權認同,令他們的受害人情結只會更深,對當年過激行為的悔意也很難透徹,乃至動輒訴諸港英陰謀論,這對左派群眾和香港傳統精英、西化社會的「大和解」,自然有百害而無一利。
另一方面,港英當時的過火舉措鮮有被注視,處理群眾運動早期不成比例的武力沒有被問責,既令現在的特區政府從中得到「穩定壓倒一切」的心法,也令社會失去理性反思的空間,只要群眾運動出現,更易朝非黑即白兩極方向發展。英國眾多前殖民地的當年恩怨,到了今天,大都一笑泯恩仇,英國和他們的關係往往更好,例如茅茅運動的領袖肯雅塔被釋放後當選總統、成為國父,奉行親西方政策,忽然成了「英國人民老朋友」,他的兒子後來也成為總統。反而是香港,今天才掀起遲來的民族主義與本土主義風暴的對決,部分正是源自五十年前未解的鬱結。遺憾的是,恐怕舊結不但不能解除,新結還越結越多,世事無常,原是無奈。
(作者為國際關係學者,香港大學社會科學院副教授、全球研究課程主任、國際事務研究中心聯席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