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特輯
2017-12-29
二〇一八年一月號
新時代的治國理政危機 (章立凡)

年屆歲末,新年將至,中共「十九大」結束已兩個月。據說這次大會決定的方向,要管用三十年,其對當下及今後五年中國社會的影響如何,有必要作一番複盤式的探討。這樣的探討,或許一篇文字還不足以盡述。


美好願景,難掩社會矛盾
「十九大」主打「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提出了「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描繪「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洋洋灑灑三萬多字的工作報告,承襲中共宏大敍事的傳統文風,內政外交,面面俱到,其中不乏「偉大鬥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豪言壯語,以及「五位一體」、「四個全面」、「三大歷史任務」等數字化口號。願景美好,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有十四條之多,但除了強調「黨的領導」為萬應靈丹外,實施路徑仍不明晰。
新黨章確認了報告提出的「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這是中共「八大」以來對社會主要矛盾表述的重大改變。
一九五六年,中共「八大」報告提出:「我們國內的主要矛盾,已經是人民對於建立先進的工業國的要求同落後的農業國的現實之間的矛盾,已經是人民對於經濟文化迅速發展的需要同當前經濟文化不能滿足人民需要的狀況之間的矛盾」。這一提法不久被毛澤東否定,毛認為主要矛盾仍是階級鬥爭。毛澤東去世後,中共重新回到「八大」的政治路線,承襲了「八大」關於主要矛盾的表述,並冠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定位,歷經多次黨代會修訂,仍未突破「八大」報告的表述。
「十九大」新黨章將此前的「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修改為「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在我看來,這個表述仍不夠全面,至少應該承認的社會主要矛盾還有:一、高速發展的社會經濟與落後的政治體制的矛盾;二、巨額的社會財富積累與嚴重的社會分配不公的矛盾;三、人民對人權、公民權利的訴求和強力維穩體制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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