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人物
有一本關於孟小冬的書,提到孟小冬與梅蘭芳結婚後,因為一次意外而小產,後來她到醫院做婦科檢查,醫生對她說:「妳不能懷孕生育了。」這事情有可能是真的,因為她嫁到杜家之後,領養了女兒杜美娟。美娟現在很大可能在美國,是否健在,我都不曉得了。她比我大姐小一歲,大姐一九三○年出生,美娟應該是一九三一年出生。
美國男朋友讓母女鬧翻
美娟最初住在北京,後來到了上海,在上海我們常常會見面,再後來跟着我們到香港,認識了一個男朋友,是個美國人。孟小冬是個很老派的人,她根據自己的經歷,出於愛護的角度,一方面擔心女兒上當受騙,另一方面,她也可能不喜歡美娟找的男朋友,母女倆常為這事吵得很厲害,甚至鬧翻了。美娟最後離開香港,去關島結婚,結婚的時候,孟小冬和我們當然都不在場。其丈夫是中情局的人,她入了美國籍,丈夫過世後,她就回到洛杉磯,以後就沒有消息了。
美娟的情況,我們知道的不多,甚至她在什麼時候被領養,我們都不曉得,大家從來不提這種事。她到了香港以後,才正式成為杜家的人,家父的遺囑裏寫了她是杜家的人,分到了遺產。她也是按照杜家的輩分排的,美如、美霞、美娟的「美」字輩,應該是孟小冬進入杜家以後,才把她也排進「美」字輩,孟小冬以前叫她做「玉子」,我們叫「玉姐」。
杜家的事情很複雜,孟小冬過世時,沒有留下明確的遺囑。後事是由陸京士打理,他卻沒有把杜美娟列入遺產分配人的名單裏,我、大姐、二姐、大哥、大嫂都有,但就是沒有美娟的那份。
陸京士當然知道家父的遺囑裏有美娟的份兒,在這一點上,陸京士就做得不對,他不應該這樣做。也可能是孟小冬過世之前,跟陸京士交代過的,因為美娟結婚的事情,孟小冬母女鬧得很不開心。但我懷疑這種說法,因為孟小冬死得非常突然。那是不是孟小冬曾有過什麼特別交代?還是有其他原因?我們就不知道了。
結果是我把我的那份給了美娟。當時,我在香港,我讓內子專程到台北。那時候,美娟在沖繩,她也是專程到台北來的,內子把我分到的錢給了她,還給她一些孟小冬的東西和一幅張大千的畫,孟小冬有很多張大千的畫。那個時候,一個人大概分到二千美金現鈔,當時的二千美金也不少了。那就說明她過世的時候還蠻有錢的,還未算上那些字畫、珠寶。
孟小冬的首飾,在二○一四年拍賣的「冬皇故物」裏面,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實際上真不只這些,不只這一兩枚戒指,藍寶紅寶都是一包一包,沒鑲過的。孟小冬有時候看到家母姚玉蘭的首飾,喜歡就拿了去,有些首飾是家母留給大姐的,但孟小冬喜歡就拿了走。
另有一件事,本來是孟小冬把張大千送的六條屏荷花圖給了我,後來陸京士來跟我談,硬要我讓給大哥,最後給大哥拿走了,沒多久,他就賣給別人了;這次又沒有分給美娟財產,我就覺得不好了。
(杜維善為杜月笙第七子;董存發原是《中國改革》雜誌編輯記者,現旅居溫哥華,為加拿大本納比市圖書館管理委員會委員,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