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人物
大約兩年前,我間接得知,汪精衛的外孫女亦即汪文惺(美美姑)之女何重嘉女士來港。我在上世紀五十年代末曾經一度到香港島衛城道,即她從前的家中為她的大姊(名字已經忘卻)補習,想知道其近況,所以相約見面,並且贈送她一套我所編輯的先父日記,即《陳克文日記一九三七─一九五二》(上下冊,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二○一二年出版),並且說明,這套日記提及她外祖父汪精衛和家人的地方很多,包括很直率的個人觀感和批評,希望她能夠客觀看待。其後她要求翻看《日記》原件,我提供了;然後她對《日記》中記載的某些情節,例如一九四八年九月底她的母親美美姑與先父在南京的見面,提出異議,認為絕不可能。經過討論後,我對她說,歷史上的確有很多不解之謎,這只能留待後人研究和解答,甚至可能永遠得不到答案,她若堅持己見,不妨公之於眾。這就是她和梁基永先生所撰〈是真實日記還是創意小說?──《陳克文日記》中有關汪精衛家族事的真與偽〉一文(以下簡稱「何文」,因為全文顯然是以汪精衛外孫女的身份和口氣撰寫)的來歷。何文一共分為七節,除開頭部分,每節各有標題。她在此文中得出的結論是:「《日記》中幾乎所有提及汪精衛家人的大小事情,都是不實之詞」,它「也許並不是當時真正的『日記』,而是多年後寫成的文稿」,無異於「一部加工過的『小說』」;然而,她卻又「不是質疑整部《日記》的真實性」。這使得我非常驚訝,可謂啼笑皆非。
由於何文質疑《日記》的真實性,指其至少有部分為杜撰,我不得不對之作詳細分析與回應。本文分五部分,首先就何文各節所提出事實和評論逐點回應,然後依次討論先父與汪家的關係、陳璧君獄中生活的轉變、《日記》的真實性,以及我對整個問題的看法。
甲、對何文所提各項事實的回應
一、 回應何文第二節:
何文第二節「陳克文與汪家關係並不親密」提及,汪精衛為了「解釋寧漢合作個人的引咎原因,並一一答覆陳的疑問」,在一九二八年六月發表了〈覆陳克文先生書〉」。
此事我未曾得悉,但它顯然證明,汪先生從一九二八年就認識先父,而且重視他的意見。至於先父與汪家的關係,就我記憶所及,他似乎從未在《日記》中或者其他地方自認為「親密」。
同節說《日記》一九四七年一月十九日條,記載先父經常在赤壁路四號和汪先生夫婦見面,認為這不合理,因為其時汪已經去世,汪夫人從一九四○至四五年都在廣州。但《日記》原文實為:「這屋子在戰前,汪夫人和汪先生都曾經住過不少時候,時常在那裏和我們見面的」,所以它講的是一九三七年以前的舊事,沒有什麼不合理。
同節又提及:「這房子(指赤壁路四號)是曹宗蔭的,汪文嬰如何能賣掉曹的房子?」但何文已經承認﹕「住在赤壁路四號的是幾位沒受拘禁和釋放後的家人」,亦即汪家仍然在充分使用這房子。而且,即使如上述所言,它名義上的業權由曹代為持有(例如為免被政府沒收),難道它的實質控制權不可能另有所屬嗎?何文在同一段又指出,《日記》不斷提到頤和路三十四號的房子,說那其實屬於褚民誼。這很對,但請看《日記》的一九三七年一月十八日條:「十時與正綱至褚民誼宅擬新聞稿,汪先生即暫寓該處」,以及同年一月二十二日條:「下午六時應汪夫人約,至褚民誼宅(汪先生暫時寓此)晚飯」,所以先父對該宅的歸屬知道得很清楚。何女士如何能夠證明,在一九三七年初汪先生夫婦從不曾為了方便而暫時借住褚宅?
同節末部又說,先父提到汪氏「家庭成員的語氣及態度都是一再貶低、蔑視」。就一九三八年底以前的《日記》記載而言,這可謂絕無其事;就一九三八年底汪離開重慶之後而言,他雖然與汪先生在政治上徹底決裂,對汪家後人的境遇在私密的《日記》中也有直率尖刻的描述,但心理上卻仍然對他們充滿舊日感情。在戰後,汪派舊人未曾參加南京政府而仍然在政壇上居高位的人很多,但繼續與汪家密切來往並且盡量施加援手的,除了先父之外還有些什麼人我就不知道了。
二、回應何文第三節:
何文第三節「外祖母陳璧君注射針藥成癮?」提及:「汪文嬰是七月三十一日獲釋的,不是(《日記》所載的)七月二十一日」,不知何所據而云?是僅憑家人的記憶嗎?正式假釋日期與實際出獄日期又是否可能有差異呢?
在同一段何女士又引她兩位姑姑的話,認為《日記》所載,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她母親美美姑到南京是「絕無此事」;又引她父親何文傑在其回憶錄中的話,說他一九四八年初獲釋之後到蘇州探望過陳璧君一次,自此之後就沒有再見面;更一再強調,此事是如何之不合情理。對此我要指出,此事的背景和細節非常重要:美美姑為何要在兵荒馬亂之中,不避艱險從香港跑去上海幾天?《日記》說得非常清楚:「她說這一次來上海,是完全為文恂的事(即後者有關終身大事的決定)而來的」,所以美美姑的行動有其必要性;而且來去極其匆忙:她在九月二十八日「晚間到(先父)寓所吃過晚飯即乘車回上海,轉船回到香港去」。因此我認為:何女士的姑姑們或者的確不知此事,或者不復能夠記憶將近七十年前舊事,甚或因為此行目的敏感而不願意承認此事,那都有可能。
至於何女士在第三節引她父親何孟恆(即何文傑)的話說,自從一九四八年初探望陳璧君之後就沒有再與她見面,那並不錯,因為在一九四八年九月底美美姑是單獨回上海和到蘇州探望母親,何文傑並未同行。
何女士又在同節說,她的「家人也否認了所謂『汪文恂與李姓香港醫生上海同居』這種流言」。此處的「家人」不知何所指?他們的「否認」又不知是基於何種理由?有否為親人掩飾的成份?至於何女士認為美美姑「當然不會隻身離開剛出獄的丈夫去上海干涉妹妹的私事」,那是她自己的看法,就沒有必要回應了。
何文的重點是在第三節末部以及第四節,討論汪夫人陳璧君在牢獄中的狀況,特別是她是否曾經注射針藥成癮。第三節末部解釋汪夫人注射針藥是為了減輕風濕的痛楚或者中風,說外界對她在獄中生活的報道從未提及她的精神狀況、說汪文彬出家與汪夫人獄中情況無關等等,這些與《日記》的記載並無直接矛盾,不必回應。至於《日記》提到針藥費用達每日數億元,那自然非常驚人,但其時(一九四八年七八月間)是法幣瘋狂貶值的巔峰,此數的購買力只相當於十擔大米左右(此是鄭會欣教授根據《蔣介石日記》推算),當時汪家實際財力如何,能否負擔此數,那是見仁見智了。
三、回應何文第四至六節:
第四節「陳璧君變成了瘋婆子?」引了何文傑出獄後在一九四八年初最後一次與汪夫人會面的情景,同節又描述汪夫人在獄中的生活狀況,那都不錯,但這些是一九四八年五月以前的事,和《日記》所載,她從一九四八年七月開始注射針藥成癮,兩者是毫無衝突的。我們再次強調,《日記》從一九四七年初以至一九四八年五月中的十二條記載中完全沒有提到汪夫人用針藥成癮的事情。提到此事的四條記載是在一九四八年七至九月間,而且都是從汪文嬰或者汪文惺口中聽來。
第四節引了記者金雄白(他曾參加南京汪政府,著有《汪政權的開場與收場》)的多段話。金在一九八五年去世,他不可能見到《日記》原文,那些話當是就先父於一九七二年二月十日在《掌故》發表的文章〈陳璧君的牢獄生涯〉(以下簡稱《掌故》文)而言。他那些話氣勢洶洶,但除了說汪氏家人否認此事外並無實質內容,所以亦無必要回應。不過,陳璧君兩位女兒對金雄白詢問有關陳璧君在獄中是否曾經有藥癮反應,倒的確很值得注意。根據第四節的直接徵引,汪文惺「淒然淚下」,汪文恂則只是肯定汪精衛之憂國忘身,而未及其他。那麼,所謂「家屬都一致肯定」沒有此事,到底是指哪些家人呢?
何女士又指,《日記》一九三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所載先父與汪精衛的侄兒汪彥慈(即汪屺)見面的情景與她父親何孟恆在回憶錄中所記載不符,因為根據後者,汪精衛在離開重慶赴昆明之前曾經召集家庭會議說明去向,汪彥慈在場而且參加討論,然後他跟隨去了河內(何文第五節)。解釋很簡單:首先,十二月十八日汪精衛秘密出走,他離開的真正原因和其他細節自然不能夠在三日後就向核心圈子以外的人如先父透露,所以汪彥慈在二十一日約先父會談僅僅是為了告別,其他細節只能夠含糊其辭。第二,《日記》中寫得很明白:翌日(即十二月二十二日)汪彥慈也將飛昆明,所以他並非去了昆明或者河內之後又冒險折返重慶,而是比汪先生晚四天方才離開重慶,他與先父見面道別則是在離開前一天。
此外第六節又提出:一九四七至四八年的《日記》原本並非寫在正規裝訂的日記本子上,而是寫在原稿紙上用線釘而成,更且平整清潔沒有損壞殘破痕跡;而且《日記》中「仲鳴太太十一姑(方君璧)」的提法似乎是着意為讀者解釋,而不是自己對熟人的記錄。這其實都不是問題。《陳克文日記》一共十二冊,由於是在兵荒馬亂的艱苦戰亂中寫成,因此所用本子五花八門,既有正規的日記本,也有一般的練習簿,更有以稿紙裝訂成冊,都是因利乘便而已,它基本上保存完好,是出於珍惜這份亂世實錄和習慣使然。除日記外他還保留了一九三八至五○年間的大量信件,大部分也同樣整潔完整,足證這是平日處事方式使然。和一般人不同,先父寫《日記》是十分認真、仔細和有條理的,他生前雖然無意將之整體發表,但曾經據之發表多篇回憶文章,為後世留下實錄的心願甚為顯然。因此,他在撰寫《日記》時對其中某些熟悉人物的身份作簡單解釋並沒有什麼可怪。
乙、汪家與先父的關係
何文認為,先父《日記》及其《附錄》第十二篇(即《掌故》文)有關汪夫人在獄中境況的記載全屬子虛烏有,更質疑先父與汪家是否真正相熟而能夠知悉那許多細節。後一點很容易回答,請看下面汪夫人在獄中寫給先父的兩封信以及相應的影印本,就可以清楚知道答案了。這些信的影印本現存先父遺留檔案中,也在上述《掌故》文中披露過。
一、一九四七年四月十六日陳璧君致陳克文函(兩紙):
宗兄:舍弟昌祖聞常暈厥,甚痛惜,嗚呼宗兄,吾只剩此弱弟,希代保留,請為之保外醫治,如有未便,亦請岳軍設法。人材難得,如此特材廉操之士,不可不為國家保留。我願以死刑相代,留此英材,不必如此煮鶴焚琴,太過浪費。如有人收取保證金可代刑我決不願,我生於耿介,亦死於耿介,且謀財害命之事,我決不令其如意也。此上叩大安。
四月十六 姊
二、一九四七年五月十七日陳璧君致陳克文函(一紙)﹕
宗兄:此間高院換了梁仁傑,典獄長亦換人,我等又有麻煩了。請 兄設法對新院長及新典獄長打打招呼:以前大家之待遇不要改變。同人身體多年已感摧傷,大赦遲遲,恐已不及待,況又主管換人耶?我雙膝邇日浮腫,尿有蛋血,心臟亦有些不勻,可嘆也!此上,即候 大安。
五月二十七 璧君 不必令李知道。(筆者按﹕「李」指當時的代總統李宗仁,是不屑於求他之意。)
以及無署名附函(一紙):
我不願保外醫治,故未請此處吳醫官診,此等病的藥,我可自醫。如不應死則自可不死,否則更要花費,仍是死路一條:且我(一)不出罰金,(二)不出醫院費,留為三孫學費。
我們要鄭重指出:在《日記》中涉及汪精衛和汪家各人的,粗略估計,不下一兩百條之多,而且都前後相連,與時事密切相涉。即使這一切都是出自文學手筆或杜撰,不知何女士是否認為,她外祖母的親筆信函也是模仿偽造,或者不能夠說明先父與汪家的關係?當然,毫無疑問,先父不屬汪精衛圈子的內圍,也並非他在政治上信任的人,這從一九三八年國民政府撤退到武漢後,汪屢屢對抗戰前途表示悲觀,先父卻遲鈍不解其意,以及汪派核心人物如曾仲鳴等積極拉攏他,他只覺煩厭,就已經很清楚了。這見諸一九三八年一至六月的十數條《日記》,其中如「不過汪先生底下幾個親信人,自仲鳴以下,似絕無事業慾望,一味追求娛樂,為可嘆耳」(二月十六日)、「充(從)彼輩(指曾仲鳴、谷正綱、王懋功)看法,只有亡國之一途耳」(五月二十八日),都是很明顯而嚴厲的批評。但汪精衛對他有提攜之恩,而先父是個念舊的人,所以在戰後本着昔日情誼而繼續與汪家來往,並且在可能範圍內給予援助。至於說先父因為不曾被告知汪先生離開重慶的事情而惱怒,因此在戰後捏造事實來污衊汪夫人,則可謂匪夷所思。試問在日本戰敗後,還有誰會因為不被汪精衛信任而感到惱怒?還有誰覺得和汪家接近是可羨可敬的呢?父親和汪家(以及參加了南京汪政府的其他朋友)繼續來往,是念在舊日情誼,而甘冒天下之大不韙的。
丙、陳璧君的獄中生活
關於陳璧君在獄中因為注射針藥成癮的事情,只要把日期弄清楚,就可知何文第三和第四節所講的狀況其實和《日記》以及《掌故》文的記載並無矛盾,反而是可以互相印證的。我們必須再次強調,從一九四七年初以至一九四八年五月,《日記》提到汪家的十二條記載,包括先父在美美姑(即何女士的母親)陪伴下兩度赴蘇州監獄探望陳璧君,以及上述陳璧君寫給他的兩封信,都完全沒有提到注射針藥的事情,《掌故》文亦一樣,但多了細節,提到她在獄中抄寫詩詞,以及與她的獄中難友,著名詞人龍榆生見面等事,這些都可以與何文第四節互相印證。但一九四八年七至九月間情況出現了大轉變:根據那期間《日記》的四條記載,汪文嬰出獄後與先父見面三次(七月二十一日、八月十二日、八月二十五日),美美姑在九月底與先父見面一次(九月二十八日),陳璧君因為注射針藥而瀕臨神經錯亂之事就是先父在這四次見面中從他們口中聽來。《掌故》文對這個巨變的原因作了分析:它指出,首先獄吏很可能為了求利而施行誘惑,其次,當時共產黨行將席捲大陸的形勢已經非常明顯,而她向來反共;她獄中的親戚、朋友又一一得釋隨即紛紛離開京滬南下,因此她陷於極端的孤寂和恐懼,在這兩個因素交相影響下,遂染上毒癮。雖然這些原因只是猜測,但它們提供了時代背景,使我們能夠了解其事發生的可能性。
《掌故》文發表以後,父親相熟的汪派朋友(特別是何炳賢和方君璧兩位)對他責難有加,我自己便曾經聽到過這樣的話:「你父親當日既然對我們那麼好,願意大力幫助我們,為什麼今天竟然又反過來,寫這樣的文章呢?」關鍵在於,他們質問父親和質問我的焦點都是:父親為何「背叛」汪家,把這些難堪的事情公諸於世?但據我所知,他們從來沒有否認先父所披露的是事實。我對汪家後人的動向不很清楚,但在七十年代汪文惺和汪文嬰都健在,而且好像都仍然住在香港。那麼《掌故》文章在一九七二年二月出版後,他們為什麼不親自發聲明反駁,指出先父在文中所講(包括他清楚指明他是轉述「璧君的兒子和媳婦」和「大女兒夫婦」的話)是捏造,聲明他們根本沒有告訴過先父那些獄中情況呢?那就不一切都可解決,而不必假手於記者金雄白來作反駁了嗎?
丁、《日記》是虛構的小說嗎?
何文說:「也許這些(筆者按:指陳璧君染上毒癮和先父所說與汪家人數次會面等事)並不是當時真正的『日記』,而是多年後寫成的文稿」,又說:「我不是質疑整部《日記》的真實性……但弄清楚這究竟是一部加工過的『小說』還是真實的『日記』則是十分必要的」。我可以毫不猶豫地告訴何女士,就一部七十多萬字,時間跨度達十五年的實錄如《陳克文日記》而言,裏面的記載內容或有個別疏漏、錯誤傳聞、觀點偏頗,但它的整體,或者它分散在全書的相當部分(例如牽涉汪家的部分)屬虛構的可能性極低,甚至不存在的。理由很簡單:它牽涉大量具體的,出現於明確時間和地點的事情、人物、言行,而這一切又和當時無數其他私人日記、新聞記載、行政命令等客觀史料密不可分,倘若出於虛構,則必然會出現大量自身矛盾,或與其他眾多史料之間的矛盾,並且很容易暴露出來。誠然,何文指出了許多《日記》記載與她所認為是事實的矛盾,但這些我們已經在本文甲部一一答覆。雖然她對此答覆未必接受,但她的「事實」基本上都是某些當事人的遠年回憶。這有兩個問題:首先,事後記憶不可靠;其次,與陳璧君關係密切的當事人出於感情而很可能不願意透露真相。說到底,這就成為先父當時的記載與汪家某些後人(而且還不是當事人汪文嬰與汪文惺)的說法之間的矛盾了,兩者孰為可信,史學界乃至社會無疑自有公論。此外,倘若何女士的確願意尋找歷史真相,而不僅僅是為先人洗刷她認為不光彩的事實,那麼蘇州和上海監獄當年的探監、醫療記錄可能仍在檔案中,不妨設法查閱,當時負責監獄的人員有些可能仍然健在,也可以去尋訪,那事實就可以更明確了。
何文引金雄白的話,質疑為何先父不先向汪氏遺屬問明事實就發表《掌故》文,又問「《日記》編者為什麼沒有聯絡汪家後人證明事實」。這很容易回答:先父寫《掌故》文和我編輯《日記》都是提供已經存在而自己判斷為有價值而且真實的史料,並非做歷史研究,所以沒有必要去尋訪或者詢問當事人。事實上,當事人出於個人利害,往往會歪曲甚至毀滅史料,他們的話與真實史料也往往矛盾。匯集各種不同史料(包括當事人的記憶和口述)加以比較、互證,然後作出歷史判斷,那是歷史學家的事情。先父並不以歷史學家自居,我本人對汪精衛和他家族的歷史也沒有興趣去研究,因此都不必向汪家後人求證。
先父與汪先生以及汪派人物有多年關係(他在一九二八至三五年間和林柏生一起在香港辦汪派喉舌《南華日報》就是個顯著例子),戰後不顧身份的尷尬探望他們、幫助他們,與他們保持來往以迄《掌故》文的出版。那麼,他到底有什麼理由要寫文章來「詆毀」、「污衊」陳璧君,又花偌大力氣編造一套七十萬字的《日記》來作為其根據呢?說那是因為汪精衛在一九三八年沒有告訴他即將離開重慶,因此「大為惱怒並且結怨」,未免太牽強了吧?
戊、人間恩怨最難平
先父畢業於廣東高等師範(一九二三)之後從投身國民黨以迄進入國民政府工作(一九三五),一直得到汪精衛的提攜而心存感激,所以一九三八年底汪離開重慶然後在日本人的扶持下組織南京政府,對他是個痛苦莫名的重大打擊,但對國家民族的忠誠和對抗戰的信念,他不能夠不斷然和汪決裂。但他是個理性的人,能夠將政治抉擇和私人感情分開,所以在戰後繼續保持和汪派人物(包括他後人)的來往。很不幸,他一九七二年的《掌故》文章導致了雙方決裂,因為他們認為先父不應該公開陳璧君的醜事。
我認為,先父發表那篇文章可能有下列兩個原因。首先,他一九四九年脫離政壇來香港之後,不但辦報,發表政論,而且從一九六五年開始撰寫回憶文章,將從政半生見聞客觀地記錄下來,盡一個知識分子的責任。一九七二年的《掌故》文便是在此背景下寫成和發表。此文雖然帶來困擾,但不影響他繼續發表〈汪精衛脫離重慶始末記〉、〈憶陳春圃〉和其他相類文章,足見這並非興到之舉,而是認為有意義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他並不認為陳璧君在緊張時局和心理煎熬下,被迫或者受惑而染上毒癮是可恥之事。《掌故》文章的評論是:「我相信這些因素都是使璧君在有意無意之間染上毒癖,越陷越深,不能自拔的客觀事實;環境如此,又怎怪得璧君的失足呢!」(此段在《日記》附錄中未曾摘錄)因此,他覺得為了保存歷史真相而披露這些事實雖然難免令她的後人不快,但絕非對她不敬或者詆毀。至於汪派人物(他們是否的確包括陳璧君的子女不得而知)的劇烈反應,則不是他所料及的。
在一九四九至五八年間何炳賢夫婦和我們家來往密切,何先生熟悉美國大學情況,我之所以能夠申請到獎學金赴美留學,很大部分是由於他的鼓勵和指點,所以至今仍然非常感激。此外,十一姑方君璧是我們家的相熟朋友,我在美國留學期間,經常得到她款待和照顧,從而感受到家庭溫暖。先父不見諒於汪派中人,他自己難過,我也同樣深深感到遺憾。此外,據我從親人聽聞,汪文恂來港後進入香港大學教育學院任教,成為該院最優秀盡責的老師,深得學生敬重。
抗日戰爭和汪政府已經過去七十多年了,上面所討論,在一九四七至四八年間政治大動盪中發生的那些往事,對有關的人無疑仍然很重要,但從歷史角度看來,則不妨記取王國維的話:「人間孤憤最難平,消得幾回潮落又潮生」。
(作者為陳克文之子、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前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