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潮.動向
2019-10-31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號
有人生的真理嗎?──讀彼得森的《生存的十二條法則》(曾瑞明)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心理學教授喬丹.彼得森(Jordan Peterson)早前跟斯洛維尼亞心理分析理論家齊澤克(Slavoj Zizek)進行世紀大辯論,恍若一場左派跟右派的思想大戰。齊澤克享盛名已久,反而筆者對彼得森了解較少。究竟這「右派」的思想是怎樣的?他憑什麼跟齊澤克坐而論道?遂翻開他的著作《生存的十二條法則:當代最具影響力的公共知識分子,對混亂生活開出的解方》(12 Rules for Life: An Antidote to Chaos)。中譯書名「僭建」了彼得森是當代最具影響力的公共知識分子,但也非無中生有。因為彼得森在網上甚為活躍,在YouTube也有二百零九萬人訂閱他的頻道。他又因為反對「政治正確」,相當「敢言」,他反對使用變性人專用的性別中立代名詞(pronoun),引起猛烈批評。

《生存的十二條法則》像是一本自我幫助(self-help)類別的書籍,甚為暢銷,也已譯有中文版,相信其意見會更風行,特別值得我們細心審察和討論。精神科醫師諾曼.杜伊奇(Norman Doidge)在導讀指出了彼得森是有意識用「法則」(rules)一詞,而非指引(guideline),是刻意抗拒相對主義(relativism)的文化。在彼得森筆下,只要結合心理學、腦神經科學等知識,人生的確有真理可言。

但翻開目錄,那十二條法則可說是心靈雞湯層次。比如「抬頭挺胸、把腰桿挺直」、「像對待那些『你所深愛的、對其有責任的人』般對待自己」、「慎選你的朋友」、「跟昨天的自己比較,而不是跟別人比」。平心而論,他寫得好看,有哲學、宗教和心理學和神話故事各種元素豐富論述,有一種智性的氣場,讀者容易跟隨他的想法。然而認真的讀者也許更希望找出他如何得出這些法則。

有沒有超越意識形態?

彼得森對前蘇聯建構的烏托邦甚為抗拒,他搜集了大量蘇聯列寧的政治繪畫,放在家裏,來警惕意識形態的危險。雖然他聲稱反對各種意識形態,但世上難以有人完全不抱持任何意識形態,在一個完全客觀的視角評斷。比如書中人和龍蝦一節,彼得森用龍蝦搶地盤的觀察來比擬人的行為,來證明等級制的必要性,就很有社會達爾文主義(Social Darwinism)的影子,把自然的律則(rule)來比擬社會的規則(norm)。

最多可說彼得森提出一個理論,但遠遠未到真理的層次。此書副題提到混亂。在他眼中,秩序就是真理,是男性的,是單數的。混亂則是女性的。這絕對是非常粗糙的二元對立。在他書中也常滲入聖經故事,是基督教背景的產物。何來有凌駕文化和宗教的「客觀人生真理」?只可以理解,他是說「我說的就是真理」。

彼得森能符合他提出的法則八:「說真話!或至少不要說謊」?批判意識形態,不代表你的批評不是另一種意識形態。哲學家巴吉尼(Baggini)批評嚴厲,指他是用哲學家海德格和齊克果進行一種學術民粹主義,去支持人群的意志和傳統智慧。他說︰「想去了解怎樣生活的不應看這本書。任何人有興趣去了解越來越多對自由價值的攻擊,則應用恐懼和顫抖的心情研讀」。小說家哈瑞伊.昆祖魯(Hari Kunzru)則指出他不能符合自己開出來的律則,即使他表現真誠,對真理有所追求。

彼得森在推特的回應是︰「昆祖魯是聰明的誤解,巴吉尼明顯地不喜歡我。」是網上媒介令人不能追求真理,還是在這時代,追求真理也不過是一種另類「KOL」?

人也是社會經濟結構的產物

有趣的是,他跟齊澤克的大辯論竟不談齊澤克的理論,而眼於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產黨宣言》。他指出宣言有概念錯誤,但看來他的層級結構觀也不過帶社會達爾文論的影子,未能令人信服他有什麼概念工具去「修理」馬克思。

他又以為心理健康問題可以擺脫社會經濟結構的影響,然而馬克思的洞見則是你要有怎樣的人生,並不是你可以控制。在封建社會的人生就不會和資本主義一樣,管它們還是有「層級結構」。也許,烏托邦國家的想像是危險的,然而以為可以不加注視因為資本主義產生財富累積而成的巨大影響,絕對是另一種危險。

問題的關鍵並不在相對主義與否,而是馬克思是將哲學放回社會經濟結構看,但彼得森則似乎是以為有一個超越這些制度的視角,那是一種欲望,以為有人生的公理。無可否認,心理學和生物學可以讓我們了解人更多,但這並不代表人就只有心理學和生物學的層面。作為生物的人受文化、社會和經濟結構所塑造的,而塑造我們的就包括各種制度。在民主社會,人們會講求理性和溝通,極權社會的人則是服從;在資本主義社會,人會沉迷於積聚,欲望取替了需要。不同的生活,何來相同的「法則」?又怎能脫離社會去理解人生?是否要責備資本主義是另一個問題,但彼得森的理解模式,只會令我們見樹不見林。別忘記他的法則六︰「在批評世界前,執拾你的房間」。筆者要補充一句︰別忘記你的房間是世界的一部分,也是社會的一部分。

(作者為香港大學哲學博士,著有《參與對等與全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