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與回應
上個月本刊刊登了一位關心《老子》的讀者投書,這位署名「一讀者」的先生或者女士說:「《老子》首章,其實文義淺顯如下:『道』(道理學問)及『名』(名物知識),並非『常不變』也(即老子主張『自然規律』乃不斷演變者也!故他又主張需順乎『自然』之變也,亦即『道法自然』說也)!」
當編輯女士將投書交給我的時候,我的第一個反應自然是很高興的。我在六月號的拙文裏說到「衷心盼望指正,大家把老子哲學說得更明白一些,人人可以獲益。」可定睛仔細一看,卻給搞糊塗了。
這位有心有見解的讀者說,老子主張「道法自然」。是的,這是老子哲學的精神所在,可問題完全不在這裏。問題在於,首先,《老子》第一章是不是可以簡化成:「道」及「名」並非「常不變」,這樣一句話呢?
《老子》第一章第一句話原文是「道可道,非恆道(或『非常道』)」,如果「非常道」被語譯為「並非恒常不變」,那麼「道可道」該怎麼譯?記得拙文所探討的一個語譯癥結,是古往今來的許多有識之士如何處理「可道」這兩個字。有心的讀者,是不是可以這樣大筆揮灑,基本上忽略這「可道」兩個字?如果不可以,那麼該怎麼譯它比較清晰而妥當?
其次,我感覺應該探討的,是究竟老子哲學是不是可以概括地說是從「變」做為原始出發點來立論的。
如果將「道可道,非常道」語譯成:「道,並非恒常不變」,那麼《老子》這本書的重點,開宗明義是要討論變了。可問題在於,老子在講自然規律的時候,第一個側重點卻似乎比較關注在於表彰它恒常不變的宇宙宏觀特質。
老子給他所謂的「道」,是界定過了的。他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強字之曰道。」(第二十五章)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這是老子對常道的定義。如果反過來說,規律的母性是強調變的,那為什麼老子的定義卻關注於宇宙寂寥的如何不改?如何周行?
人類發明了曆法,並且根據曆法繁榮了耕作經濟,是因為「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第二十三章),四季總要循環,而大地總會回春?還是因為黑暗之後再無光明、荒原生機的不可預估,渺小的人類只好坐以待變,不得利用厚生,生存無由?
是基於人類對宇宙的活動歷經百代的觀察和歸納,總結出恒常規律這個大奧秘而建立公理準則(也就是道理)並且去「適應」?還是基於它的相反?
如果道的首要立論點是討論不停的變,以變為宗,那麼「有道」、「無道」 (第四十六章)、「失道」(第三十八章)究竟會是什麼意思呢?如果一切事物不先討論它的主體能量運動常軌,那麼不是也就沒有了脫離常軌這樣的說法?
我的淺見,是老子首先從本體的終極規律出發,再從而分析運動變化的規則,而且在大架構上,他要率先指出宇宙恒常之道,遠遠超越那些一般人類所設想和設計的規範,所以他說「道,但凡是人為規範的,就不是恆久的道。」恒道本體在邏輯上必須立心定調,再加演繹發揮。相對而言,如果第一句話是說,「道,並非恒常不變」,那僅只是單單從反面立論,似乎有所不足。
由於篇幅所限,我簡要回應並且虛心就教如上。
(作者為美國洛杉磯加州大學法學博士和該校中國研究中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