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與回應
2019-7-28
二〇一九年八月號
青史他年有定評──關於《陳克文日記》回應的一點補充(梁基永)

《陳克文日記》(下稱《日記》)自出版之後,引起史學界的關注,由於牽涉重要史事,多與汪精衛南京政權有關,遂引起汪精衛家屬的反響,汪先生的外孫女,何重嘉女士撰寫了一篇讀後回應,由筆者翻譯並修改後,發表於《明報月刊》今年三月號上,同時亦由陳克文先生之公子,陳方正教授撰寫一文作為回覆。

筆者並非汪氏或何氏親屬,執筆寫此文,乃因為文獻學專業的關係,覺得史料之提供,須以真實為第一要務,故不憚饒舌在此奉覆。筆者僅將陳教授回應文章大意總結如下,陳教授指出,陳克文其實與汪家關係頗深,即使是汪夫人陳璧君戰後在獄中時期,仍然與陳克文有通信,並附上信函影印本以佐證。至於何女士所指出的,《日記》中的多處不實之詞,如陳璧君是否在獄中已經因「針藥成癮,變成一個瘋婆子」、汪家在南京的住處地址問題、汪精衛長子汪文嬰的出獄時間問題等,陳教授則以「未必不可能」諸說予以解釋。何女士的文章,曾經引用了多種當時報刊登載的史料予以反駁,《明月》將其刪節,現謹將其中重要部分予以重新附上並作補充,讓讀者分辨。

汪文嬰出獄時間、汪家居所之疑

陳教授指出的諸多疑點,皆以「或許有可能」作辯,例如,汪長子汪文嬰的出獄時間,《日記》中說陳克文在一九四七年七月二十一日已經見到獲釋的汪文嬰。然而,根據《申報》同年八月一日刊載的消息:「本報南京卅一日電,汪逆精衛之子汪文嬰,已於卅日假釋出獄」,《申報》不同於其他小報,乃當年最有影響力的大報之一,今日仍被學界奉為信史。汪文嬰三十日獲釋,記者在後日已將此事見報,可知《申報》記者採訪之準確與及時,何況此種消息,均有法庭或監獄正式手續,非平常拘留可比,試問陳克文何以在十日前就在監獄外「見」到了汪文嬰呢?

《日記》中為了表示汪家與陳關係密切,又說到汪文嬰提起要賣在「赤壁路」的房子,並託陳克文協助辦理,以供給陳璧君的獄中使用云云,作者大概忘記了在戰後,汪氏家庭成員除了被判刑以外,「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須生活費外,沒收」,他根本沒有名下的房子可賣。更可怪的是赤壁路的房子並非汪家財產,據何孟恆回憶,那是汪精衛老部下曹宗蔭的住宅。或許陳教授可以說,汪精衛置業時故意寫在幕僚名下,即使這樣的假設能成立,要賣房子也是曹宗蔭出面而非等汪文嬰出獄後辦理手續,既然汪文嬰委託陳協助賣房,何以連房子在誰名下都會錯呢?

說到房子問題,《日記》中說一九三七年陳克文在「頤和路三十四號」的「汪公館」(該年中提到此處均以此稱呼)多次見到汪氏夫婦,而事實上,該處房產為褚民誼夫婦的物業,一九三七年十二月陵園新村房子被毀以前,汪氏夫婦並不曾居住於此,陳教授辯解說安知道「一九三七年初汪先生夫婦從不曾為了方便而暫時借住禇宅?」假設陳克文真是汪核心群成員,則應更加清楚這房子是褚民誼的物業(褚家與汪家除了是汪政權的核心人物,還是姻親),何以將「暫時借住」的房子稱為「汪公館」,殊不可解。據何女士向褚民誼的子女(今仍健在)了解,一九三七年間汪並不曾「暫時借住」頤和路的居所。

陳璧君不曾注射針藥成癮

另一處文章中的關鍵問題,即陳璧君是否有在監獄中「注射針藥成癮,成為瘋婆子了」(《日記》中原文)的問題,陳教授辯解說,何女士的父親為了岳母而諱言,沒有將此告訴家人,並且影印了幾頁陳璧君與陳克文的獄中通信,以表示汪夫人與陳克文在監獄時期仍有來往。

讀者很容易產生一種錯覺,即汪夫人既然能在獄中與陳克文通信,應該關係非常密切,然而問題核心在於,有關陳璧君在獄中注射成癮的事,在目前所有與陳璧君有關的人物記載、當事人記錄中,均不見記錄,學術界所云「孤證不立」,可怪的是陳克文的消息來源是一九四八年九月,陳璧君的女兒,即何女士的母親汪文惺往南京探監之後的所見所聞。如以陳教授所用的辯解方法看,吾人認為陳璧君並不曾注射成癮,亦極為可能,蓋陳璧君既然能與陳克文保持通信,且其書法,文理皆通達流暢(見陳教授文章附圖,載本刊二○一九年三月號),這是一個「瘋婆子」(《日記》引汪文惺語)能寫得出來的嗎?若解釋說這些信是針藥成癮之前所寫,則成癮之後,尚有通信乎?有其他目擊證人乎?若無,則孤證殊難徵信於讀者。況且在一九四八年八月,陳璧君曾於獄中作〈懷四兄〉(附圖三及四來自《獅口虎橋獄中寫作》),條理分明,恰是陳教授指稱陳璧君針藥成癮的關鍵時期。

事實上,正如何女士在其文中所說,她的母親汪文惺已經在一九四八年初避居香港,且由於汪氏家人財產被政府充公,她們一家生活頗為狼狽,一九四八年根本無力再往南京探視,詳情可參閱時報文化七月出版之回憶錄《何孟恆雲煙散憶》。

陳教授辯解說,何孟恆汪文惺伉儷由於為尊者諱,可能不曾向兒女訴說岳母注射針藥成癮的事。此事殊違常理,讀者須知以嗎啡止痛,一直到今日仍然是對於痛症患者必要之緩解手段之一,在七十多年前,更是不可或缺的醫療方法,當年因為痛症而注射成癮者為數甚眾,更何況在獄中,不同於外間還能選擇別的止痛手段,若陳璧君真由於疼痛難忍,反覆注射而成癮,則是無可奈何之事,並非外間癮君子之主動吸毒可比,何羞恥之有?再退一步說,即使何孟恆夫婦為此諱言,然而一九四八年戰局動盪之時,從香港北上南京探母,不失為豪舉,何以始終不曾對女兒提及探監之事?(《日記》附錄頁一四三九,據陳教授編輯〈陳璧君的牢獄生涯和有關陳春圃的往事〉說,一九四八年九月底「大女兒夫婦兩人,再到蘇州」探望陳璧君,但陳教授文章則又指:「何文傑並未同行」)更奇怪的是陳璧君在守衛森嚴的監獄之中,如何能靠子女變賣家當購買針藥送進獄中注射?何女士着重提出此節,非關陳璧君是否真的曾經打針成為癮君子,此事與陳璧君一生大節,並不重要,然關係到《日記》敍事可信性,此細節當為有識者所共鑑。

日記被謄寫和潤色過

上述說到的「孤證不立」,其實普遍存在於《日記》之中,不一而足。何女士所關注的,只是其中有關汪精衛家族情況的描述不符,若有關心於其他細節的學者,或許能發現其他問題。承蒙陳教授的慷慨借閱,何女士曾經看到過此《日記》的一部分,令她驚訝的是,這批《日記》,並不是像讀者想像之中那樣,寫在每年一冊的日記本中,而是謄寫在乾淨整齊、格式統一的原稿紙之上(見本文附圖一及二),我們只能大膽地推斷,我們今天看到的這些日記均不是作者每天的實際記錄,是經過了謄寫和「潤色」,至於「潤」到何種程度,也許只有陳克文自己才清楚了。陳教授在文章中,自謙說自己並不是研究近代歷史者,其實,若以真正學術討論的角度,要證《日記》之真,應該找出其他史料來證實陳克文的記錄,而非僅提供一種「非無可能」之辯護罷。

一九七二至七三年,陳克文曾經在香港《掌故》撰寫了一些有關汪政權的回憶文章,甫面世即遭到當年還健在的、汪政權的參與者之一金雄白(朱子家)的批駁,並指出陳並非汪政權之核心人物,所記史實多不可靠云云。陳克文此後並沒有撰文反駁,大抵是當時親歷者尚有在世,不便多言。然而今日陳克文與一眾汪身邊的密切人物大多已經過世,這些塵封在抽屜中的「史料」被重新整理,其可信程度為何如?還是留待史學家和讀者去判斷吧。

(作者為中山大學古典文獻學博士、廣東歷史人物研究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