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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九年的下半年,香港人生活在半戒嚴的氛圍中,外出怕遇上警民衝突,或者地鐵臨時停工,變成有家歸不得。留在家中看電視新聞,暴烈的場景,總免不了背景的催淚煙霧,一身黑衣的示威者在輕煙中四散。
從六月中開始,警方施放的催淚彈已超過六千枚,相信是本港開埠以來的紀錄,一九六七年的暴動也難以相比,香港人稱之為「催淚彈放題」,有點苦中作樂的味道。不過,對於真正中「彈」的民眾,卻是苦不堪言。
究竟催淚彈是何方神聖?化學武器的歷史,要從一次世界大戰講起。一九一四年,法德二國開戰,法軍將催淚彈射向德軍陣地,迫使士兵從戰壕逃出,成為法軍槍下亡魂。催淚彈所發出的毒氣,覆蓋的面積大,雖然並不直接致命,但可以造成恐慌撼動軍心,所以有時比槍炮更有威脅。後來日本侵華的時候,也曾使用催淚彈和其他化武。
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一些復員的美國軍人,提出催淚彈改用於控制不聽話的群眾,可以協助警察控制公共秩序。於是化武搖身一變成為低殺傷力武器,各國執法人員都樂於使用,生產商自然會開發不同的產品,推出給市場上不同的買家。今天大家在電視上常見警察使用的胡椒噴劑,大概是上世紀八十年代的新產品,好處是可以手提,並近距離瞄準。
化學武器遺害甚大,一戰之後國際社會一直倡議禁止使用化武。一九二五年的日內瓦協議,已經全面禁止在戰爭中使用化武。一九九三年的公約更進一步禁止發展、生產、儲備和使用化學武器,存貨也要被銷毀。不過,催淚彈用於執法,卻獲得豁免。
催淚化學劑為何逃過一劫?這大概因為催淚氣被定性為非致命武器。在騷動的場面,不能真槍實彈鎮壓,只能退而求其次,使用一些所謂非致命武器。不過,所謂「非致命」,只是相對真槍實彈而言,今天警方常用的非致命武器,如催淚彈、水炮和布袋彈等,都曾有致命的案例。官方的說法是催淚劑只會造成皮膚不適大約半小時,因此非常安全。這個肯定不是事實的全部,鄺葆賢醫生在今年七月訪查了一百七十名前線記者,在有防具保護的情況下,仍然有不少人有後遺症,特別是呼吸道的問題,更高達九成。中文大學的陳英凝醫生,也在英國的《刺針》雜誌發文,從公共衛生的角度質問,在本港人煙稠密的環境下,警方的催淚彈放題,如何保障附近居民的健康?例如,政府會否監測對環境的污染,及其帶來的長期健康隱患?國外的研究也顯示,催淚氣或許會造成流產和畸胎,這都很令人擔心。
自從藍色水炮直射清真寺大門事件發生後,大家都問藍色水究竟有何成份,對人體和環境會造成哪些影響?政府和警隊從來沒有公開交代,香港市民只能「硬食」。事實上,國際組織「人權醫生」早就倡議不應為水炮車射出的水加顏色或化學品。
催淚氣美其名為非致命,其實仍然是化學武器。奇怪的是戰場上不准用,卻可以用在平民百姓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