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書話
2010-9-2
二〇一〇年九月號
中國人讀的書是不同的  談談《西藏與西藏人》中文翻譯版 (丁一夫)

  在西藏問題上,有不少中國讀者想不通,為什麼西方社會的民眾,男女老少一致支持達賴喇嘛,要和中國政府過不去。每每讀到這樣的抱怨,我就想說,因為中國人讀的書和西方人不一樣。

五十三年無人知曉的書

  一九四四年,蔣介石委派沈宗濂以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主任的名義前往拉薩,沈宗濂帶領十餘隨員和家屬走馬上任,其中有他的英文秘書,後來的藏學家柳陞祺。沈宗濂在西藏待了一年多,柳陞祺則一直待到一九四九年,在西藏生活了整整五年多。「沈宗濂在拉薩一年多,僅忙於對各方酬應往來,聯絡感情。」(見柳陞祺《向昨天告別》)國民政府的駐藏辦事處,已經沒有清朝駐藏辦事大臣在名義上的權力,其起因是,清廷晚年急於加強對西藏的控制,不顧十三世達賴喇嘛的強烈反對,於一九〇九年派川軍入藏,迫使十三世達賴喇嘛流亡印度。誰知不久辛亥革命事起,入藏川軍先是內訌,後又燒殺騷擾藏民,最終被全數逐出。這段經歷使得藏人對清廷那種帝國的單邊蠻橫有切膚之痛,於是十三世達賴喇嘛宣布西藏獨立,不再依賴中國的保護。從此以後,一直到一九五一年解放軍入藏,西藏就處於「事實上」的獨立狀態。

  可是,沈宗濂的英文秘書柳陞祺卻在這段時間裏對西藏社會和文化產生興趣,作了很多觀察和研究。一九四九年以後,沈宗濂去了美國,於一九五三年在史丹福大學出版了他和柳陞祺合作撰寫的英文著作,這就是《西藏與西藏人》(Tibet and the Tibetans)。同一年,海因里希.哈爾(Heinrich Harrer)出版了著名的《西藏七年》(Seven Years in Tibet)。這兩本同時出版的書,它們的作者在西藏生活的年代也基本重合,都以觀察者的身份面對同一個西藏政府和社會。這兩本書可以成為有趣的對照。

  《西藏與西藏人》是面向一般讀者的普及性書籍,並沒有打算寫成學術著作,卻是第一本有中國人撰寫的,具備當代學術價值觀的重要著作。同時,由於作者在寫作時的官方身份,此書尤其引起人們的重視,正如華盛頓大學遠東與俄羅斯研究所的喬治.泰勒在此書初版序中指出的,此書是共產黨佔領以前的西藏的最後陳述。

  可惜的是,這樣一本書,出版以後半個世紀,在海外被人們一再引用,而中國人自己幾乎無人知曉。就這樣過了五十三年。在柳陞祺先生以九十五高齡去世以後,此書終於由柳先生的女兒柳曉青女士翻譯成漢語,由柳陞祺先生的學生、藏學家鄧瑞齡先生審定,藏學出版社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出版了中譯版。

  柳陞祺先生的英語順暢優雅,此書本不難翻,可是筆者瀏覽了新出的中譯版,仍不得不為譯者的為難和斟酌而歎息。說起來是一個簡單的問題,那就是怎樣翻譯此書原著中的Tibet和China。

曾經獨立的歷史牽絆 

  學過英語的都知道,Tibet通常翻譯成「西藏」,雖然現在的藏學家都知道,英語中的Tibet其實和漢語中的西藏差別很大,為了防止誤解,嚴謹的學術著作幾乎都要對這兩個概念作一番解釋,但是將Tibet譯成西藏是約定俗成,問題不大。而China翻譯成中國,幾乎是一種定式,不翻成中國難道還能翻成別的什麼?

  可是,此書寫作的時候,正是辛亥革命到一九五一年之間,西藏政府驅逐了清朝的駐藏大臣和入藏川軍,宣布獨立的時期。在將近四十年的時間裏,西藏和中國之間發生的關係,就是兩個獨立政治實體之間的關係。西藏政府和中國政府都派代表出席一九一四年的西姆拉會議以圖解決邊界問題;一九三三年西藏和中國在金沙江附近發生邊境衝突,有過一次局部戰爭,最終簽訂停戰協定隔江而治;一九五一年解放軍進藏以前簽訂《十七條協定》,都說明了這一事實。該書作者被國民政府派往拉薩,顯然已經不同於清朝二百年裏派出的駐藏大臣,而更接近當代國與國之間派出的大使,「僅忙於對各方酬應往來,聯絡感情。」正如當代著名藏學家梅爾文.戈爾斯坦(Melvyn C. Goldstein)在《達賴喇嘛與中國﹕西藏問題的解決之道》(Snow Lion and the Dragon : China, Tibet, and the Dalai Lama)一書中表明的,這個時期,是西藏「事實上獨立」的時期。這一史實,國際藏學界並無多大爭議。

事實反成學者緊箍咒

  可是,這一歷史事實卻和中國政府現在加於中國學者頭上的緊箍咒「西藏自古以來是中國的一部分」不相符合。於是,Tibet 譯成西藏、China譯成中國就有了問題,因為敍述西藏和中國發生了兩個獨立政治實體之間發生的關係,就和「西藏是中國一部分」產生了邏輯上的矛盾。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一個國家內部的一部分,是不會和這個國家發生外部關係的,就像江蘇省不會和中國發生外交糾紛一樣。

  於是,中譯版的讀者也許不知道,譯者不得不在譯文裏對這兩個名詞作了靈活處理。

「西藏」「中國」如何譯?

  在涉及西藏和中國的關係時,譯者把一個單詞「Tibet」翻譯成「西藏地方政府」,或者「西藏地方」、「西藏行政當局」,諸如此類,「西藏」這樣一個原書作者曾與之打交道的獨立政治實體,經過譯者手上的修飾,就符合「中國的一部分」了。同樣,一個單詞「China」,有時候翻譯成「內地」,有時候翻譯成「清政府」、有時候翻譯成「中央」,如此轉彎抹角,也是要把「中國」這樣一個國家,說成中國的「另一部分」。這樣,中國的一部分「西藏」和中國的另一部分「內地」或「中央」打交道,邏輯上才說得通了。不過,如此一來,這還能叫翻譯嗎?

  翻譯的第一大原則是「信」,是準確傳達原作的意思。可惜中國譯者的「信」不得不屈從宣傳部門的戒律。中譯版裏有一句話說,「一九一二年,十三世達賴喇嘛返回西藏,發表了所謂的獨立宣言。」這一句裏,「所謂的」三字,是譯者憑空加上去的,這三個字就把原來對一件史實的中立陳述,變成了對十三世達賴喇嘛加以貶斥的政治表態。翻譯就是翻譯,何苦如此呢?

  還有一些地方,加減字的方法也難以削足適履,中譯版乾脆跳過不譯。在敍述元朝的蒙藏關係時,原作介紹了蒙藏之間的「施主—帝師關係」(the patron-chaplain partnership)。在講述西藏歷史的時候,藏人經常強調歷史上西藏和東鄰大國之間存在這樣一種關係,而不單純是「朝貢國」或「保護國」的關係。藏人認為,西藏和中國皇帝之間的這種關係,一直維持到清朝結束。正因為這種關係的存在,就不能簡單地說西藏歷史上就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在中國政府有關西藏歷史的宣傳中,幾乎從來不提這種特殊關係的存在。此書中譯版在幾個地方就乾脆刪掉了這方面的陳述。

與原著意思的比較

  再舉一個例子。中譯版第七十三頁有這樣一段話:

  一九一一年以來,拉薩一直保持着一個不同於內地任何地方的行政機構,有自己的貨幣和關稅,有自己的電報和郵政服務,甚至有自己的軍隊。拉薩當局親眼目睹了內地的悲哀,從一九一一年中華民國建立以來,內地陷入持續的戰亂,廣大人民因此陷入水深火熱之中。這使拉薩當局認為,政治上對中央的依附有些得不償失。

  此書譯者應該知道,這本書的英文原著在西方大學和普通公共圖書館的書架上已經放了半個世紀多,廣為人知。原著裏是不會這樣說的。原著這樣說:

  一九一一年以來,拉薩實際上享有完全的獨立。它有自己的貨幣和海關;它經營自己的電報和郵政;它維持着一個不同於中國其他任何地方的文官系統;它甚至擁有自己的軍隊。在政策上,拉薩經常表現得更為獨立。它看到,中國在一九一一年建立共和國以後怎樣陷於戰亂,人民怎樣受盡苦難。拉薩相信,政治上依附於中國弊大於利。

  這本來是一本不錯的書,可惜不得不翻譯成了這個樣子。一般中文讀者,自然不會想到原著原來並不是這樣的。

  十四世達賴喇嘛說過,西藏曾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他又說,為了西藏人民自己的利益,他現在不再訴求西藏的獨立,而追求西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框架內的高度自治。他能夠坦然面對歷史,也同樣坦然地面對現實。而一個大國的學者和出版界,在小小一本書的翻譯上,卻不能面對歷史而只敢悄悄做手腳,這反映了什麼呢?

  (作者是內地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