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書話
最近,程翔先生據說因為對「六七暴動」有不少新發現,故出了一本名為《香港六七暴動始末─解讀吳荻舟》的新書。筆者閱讀後覺得,該書除吳荻舟材料本身外,觀點上並沒有什麼值得稱道的新突破,原來不清楚的還是不清楚,反而原來清楚的,程翔將其又再搞渾濁了。最明顯的就是究竟誰是「六七暴動」(中方稱「反英抗暴」)的發動者和領導者?程翔就將其說顛倒了。
「六七暴動」發動者究竟是誰?
早在二○一二年,筆者在《香港,一九六七》一書中舉了十三個要點,去年,又在《明報月刊》著文將十三個要點濃縮集中為十一要點,以證明周恩來領導了「反英抗暴」的全過程。程翔在新書中告訴他的讀者:「余汝信的證據,充份可靠。但看了這些堅實的證據之後,讀者卻很容易得出一個錯誤的印象,即:周恩來是這場暴動的策劃者和推動者,由頭到尾的所有重大決策都是他作出或主導的。」程指,周那是「被動領導」,不是「主動領導」。作為中共第三把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的周都不是主動領導,那麼,誰才是主動領導呢?程翔劍指中共派駐港澳地區的廳局級單位─港澳工委,並在新書發布會時直指其「誤導」了周。
程翔稱﹕「暴動的發起者不是中共中央,也不是周恩來」、「暴動的發起者應該是港澳工委」,「那麼工委為什麼要發動暴動呢?香港左派圈子流傳一個說法,認為工委的書記梁威林和副書記祁烽,是因為懼怕被調回大陸接受批鬥,從而在香港發動暴動,使自己可以繼續留在香港。」
此一說法,可謂誅心之論,毫無事實依據。
真正的事實是:在「香港人造花廠」勞資糾紛引致廠外社會騷動六天之後的五月十二日,總部設在廣州的另一個港澳工作領導機構、與港澳工委分工不同的港澳城市工作委員會(簡稱城工委),即致電北京周恩來與中央,請示鬥爭策略並表示隨後派員到京詳細彙報。當日,中央主管港澳事務的廖承志,根據城工委的報告向周恩來提出「關於香港愛國同胞反迫害鬥爭的初步意見」,周表示同意並於三天後(五月十五日)以國務院外辦和外交部名義將廖的「初步意見」電告港澳工委、廣東省軍管會並轉城工委,告「請遵照執行」。以上過程已可充分說明﹕「反英抗暴」的啟動者就是北京及周恩來本人。
程翔弄不明白港澳城工委
港澳工委的角色是什麼?向北京請示的第一個報告不是它上報的而是城工委上報的,此其一;北京將廖承志的意見同時批轉給港澳工委及城工委,要求兩單位「遵照執行」,此其二。它的執行者角色還不清楚嗎?
上述過程在吳荻舟一九六八年的交代材料中已有所反映:「所以接到╳委(指港澳工委)、四處(指城工委)關於膠花廠的鬥爭計劃時,還只是看作一個廠的鬥爭,提了一個意見,送給廖承志批,大意:通過鬥爭擴大我在該廠的進步力量,擬同意╳╳委(指城工委)的計劃,並由╳╳委(指城工委)抓總,╳委(指工委)配合。」、「此外,就是在港澳辦公室成立前,五月初,批覆膠花廠鬥爭方案時,打過電話,把廖的指示告訴他們。」
吳荻舟的交代材料是事後回憶性質的。其略有瑕疵的是同一材料提到「╳委、四處關於膠花廠的鬥爭計劃」和「╳╳委的計劃」,並不完全相同吻合。根據檔案材料,請示報告(鬥爭計劃)是城工委獨家而非城工委、工委兩家報送的。
既然提到了城工委和四處,這裏插述一下程翔猜來猜去一直弄不明白此兩個名稱實一個單位的一些情況。
關於「港澳城市工作委員會」(正確名稱不是程翔所說「香港城市工作委員會」),內地並非完全沒有公開透露半點信息。如只要在百度網上搜尋:「廣東省委港澳城市工作委員會」,就會彈出一個「陳能興」的人名詞條,據此詞條,我們可以得知,陳能興曾任港澳城市工作委員會的前身─中共香港市委書記、中共中央香港分局城市工作委員會書記、中共中央華南分局港澳工委書記。從上世紀五十年代初華南分局撤銷直至文化大革命前期的一九六六年間,他是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兼港澳城市工作委員會書記。
這樣,我們大致可以推斷出:港澳城工委是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下屬的一個處級機構(第一把手高配為廳級的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其領導機關在廣東省委所在地─廣州,在組織上,它受省委組織部領導(業務工作在一九六○年後歸北京領導),它是廣東省委在一九六○年後幾乎唯一保留下來的涉港澳工作機構,其對外掩護的代稱是省委組織部四處。此外,據廣東省軍管會資料,「反英抗暴」期間,港澳城工委機關被軍事管制,其軍管負責人是曾任廣西軍區政治部副主任、廣州軍區後勤二十分部政委的師級幹部曹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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