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書話
2017-11-28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號
志.識.誌 (單周堯)

正如上文所述,《說文》「志」訓「意」,意謂情意,情深意重,則永記不忘。故「志」有「記」義,例如《國語.魯語下》:「仲尼聞之曰:『弟子志之,季氏之婦不淫矣。』」「志」即記。又《莊子.逍遙游》:「《齊諧》者,志怪者也。」「志怪」,即記述怪異之事。又韓愈《王公神道碑銘》:「維德維績,志於斯石,日遠彌高。」「志於斯石」,即記於斯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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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香港能仁專上學院副校長(學術)暨文學院院長及中文系主任、香港大學中文學院榮譽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