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田集
五十年代,台灣號稱「恐怖十年」,國民政府「檢肅匪諜」辣手無情,大案一個連一個公布,士農工商黨政軍都不斷有人涉及,罪案的發展和罪行的認定往往出人意料,為人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也驚。我在「敏感媒體」廣播工作,每當看見文化界的人士被捕了、判刑了,甚至處死了(據報紙公布,十年間以文化人為主嫌的案子至少二十一案,公開處死三十五人,判囚三十二人,牽連被捕受審打入「列管名冊」者不知多少人),更使我惴惴難安。
文化界以外的大案也許更多,像中共在台灣發展地下組織的案子,一九五○年由三月到五月連破五案,死四十五人,囚二十三人,論行業、論生活圈子,我跟他們中間沒有任何關連,仍然感到驚恐。更不幸的是國防醫學院學生出現諜案,學生遲紹春判死、王孝敏判囚,我跟這兩人是抗戰時期流亡學校的同學,案發之前我曾到國防醫學院的宿舍去探望他們,那時沒有事先預約的習慣,我撲了個空,給他們留下一張字條,這張字條流落何處?它可是個禍根哪!……
我就在這樣的氣氛中戰戰兢兢的「擁護領袖、反共抗俄」。
那時「匪諜案」用軍法審判,軍法並不追求社會正義,它是伸張統帥權、鼓舞士氣的工具,它多半只有內部的正當性,沒有普遍的正當性。被捕不可怕、槍斃可怕;槍斃不可怕、刑求可怕;刑求不可怕、社會的歧視可怕,像煙台聯合中學校長張敏之的夫人那樣,「匪諜」的妻子兒女都是危險分子,所有的關係人都和他們劃分界線,拒絕分享生活的資源。
亂世夢多,我常常夢見「土八路」追捕我、公審我、挖個坑要活埋我,我大叫驚醒,喝一杯冷水再睡。又夢見我在保安司令部上了手銬、灌了冷水、押到「馬場町」執行槍決,我又大叫驚醒。我坐在床上自己審問自己,共產黨和國民黨都有理由懷疑我、懲治我,我兩面都有虧欠,我站在中共公安的立場上檢查自己,階級敵人,革命對象;我站在台灣保安司令部的立場上檢查自己,嫌疑重大,寧枉勿縱。
多年以後,我在海外對一位台灣本土生長的官員說,當年你們只做一種噩夢,我們做兩種噩夢,我們的恐怖是雙料的,你們的恐怖縮了水。你們只怕蔣介石,不怕毛澤東,你們到底比我們幸福。你們的問題比較簡單,也許認為只要推翻蔣介石就可以了,我們不行,大家得保蔣擁蔣,靠他抵抗共產黨。我們唯一的交代是保他才可以保台,但是台灣不領這個情,我們勞碌一生,也許三面不是人。他聽了哈哈大笑。
什麼叫本省人,什麼叫外省人,多少人爭執不休,以五十年代而論,本省人是做一種夢的人,外省人是做兩種夢的人。
有人作了一副對聯形容騎摩托車很危險:「早出事、晚出事、早晚出事;大受傷、小受傷、大小受傷。」我的處境和職業正是如此。每月唯一有意義的事情,好像只有領到薪水袋,跑到郵局給弟弟妹妹寄零用錢,向母親的在天之靈交代一句「我這樣做了」。有時想起「刀口上舐血」,想起「殺頭的生意有人做」,雖然老早就知道這兩句話,以前僅僅是認識那幾個字罷了。
四年內戰期間我味覺遲鈍,到台灣後只有加重,這才了解什麼是「食不甘味」、「味同嚼蠟」。大米飯囫圇吞嚥,常常懷疑我到底吃過飯沒有。口乾舌苦,吃糖,吃下去是酸的。常常到「美而廉」喝黑咖啡,沒有糖沒有奶精,有時一天喝五杯,「我苦故我在」。常常到中華路喝高粱酒,或者吃豆瓣魚,有時一天吃兩條,「我辣故我在」。奇怪的是我並未失眠,睡眠的時間反而特別長,那時候沒人告訴我,這都是病。
儘管如此,日子照樣像流水般過去。「亂世的人,活着就是成就。」我真幸運,兩種夢都做過,我更幸運,終於兩種夢都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