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田集
我是個「職業作家」,最近寫回憶錄,對自己的寫作歷程作了一番反思。
我在報紙上寫雜文專欄,蓋有年矣,由於報紙的銷路好,專欄讀者多,曾有一番浮華,可是今日回想,不免有愧於心。
這種小專欄每天緊跟在本地新聞後面揀話題,眼界愈來愈狹窄,思想愈來愈貧乏,對一個作家的成長不利。
我想起一個故事,有一個人在路邊撿到一張鈔票,從此他整天往地上看。二十年來,他撿到生鏽的鐵釘九千個,過期的獎劵兩千張,鈕扣一千五百個,一分錢的硬幣六百個,鉛筆頭五百個,玻璃瓶四百個……他的背也駝了,眼睛也近視了,我覺得我也快成為那個人了。
我的雜文專欄算是很出色,獅子搏兔也全力以赴,老闆說我「有把工作做好的天性」,我對人生的感悟、世相的觀照,都零零碎碎宣泄了,沒有時間蓄積、醞釀、發酵、蒸餾,大材小用,依小說家徐訏的說法,這是炒肉絲,用政論家楊照的話來說,這是製造日本筷子。久而久之,貪圖小成小就,避難就易,執簡棄繁,這個壞習慣我很久很久才革除。
在報館寫文章,晚上寫成的稿子,第二天早晨就發表出來,沒有「高欄」需要越過,久而久之,把寫作看成一件很容易的事情,而且貪圖急功近利,熱中短線操作,這種寫作的壞習慣,我很久很久才革除。
小人物寫小文章,對小市民談論小事情,若是四平八穩,子曰詩云,難以引人注意(那是大人物寫大文章的風格)。報紙對雜文的期許是爭取讀者,增加銷路,我們總得有幾句聳動聽聞的話做「賣點」,這幾句話無須和你評論的事物相稱,你只是借題發揮,或者為尖銳而尖銳,為辛辣而辛辣,讀者已經看過新聞,他現在要看到的也只是你這幾句話是否「過癮」。職業的榮譽是很大的壓力,令人身不由己,我們得在修辭上下功夫,大快人意而非褒貶得宜。後來革除這種壞習慣,我花了更久的時間。
副刊上的雜文專欄很多過激之詞,過激之詞對建立一個公平的、有理性的社會並無幫助。例如說,學校是不准讀書的地方(林語堂),醫生的聽筒是騙人的東西(郭沫若),大丈夫不能流芳百世,理當遺臭萬年(桓溫),這些當年寫在筆記本上的警句,我都扯下來丟進字紙簍裏。莎士比亞「生命是一个傻子說的笑話」這句話至少不能概括全部莎劇。魯迅說,學醫無用,不過是把病人醫好再讓帝國主義去殺掉,我恨不得帶他到戰地醫院去看看,在那裏,醫生把傷號病號醫好了,他再上前線殺「帝國主義」。我為何要誘人這樣思考呢?但是有時候球在腳邊,不能不踢,顧不得球門旁邊坐著一個孩子。
二十年間也曾多次求去,我這個「小巫」在大巫之下,你還有掌聲,欲罷不能,一步深、一步淺,熬到曲未終而人將散,我還是不能離開,江湖洗手,談何容易?二十年飛短流長,我得罪了很多人,需要報館這頂保護傘。直到我離開台灣,「出國」可以解決許多問題。
某年,柏楊來信,他想編一套雜文名家集刊,邀我參加一本,我回信說,當年以雜文謀生,原非得已,何堪以此名家?這種回應當然不能使他高興。後來他這一套書也沒能編成,沒編成也好。我自己出過兩個單行本,現在只能「悔其少作」,晚年的選集,沒從當年的小專欄中選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