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田集
我說的是一般報刊雜誌的編輯與投稿者之間的關係。
編報刊雜誌的人,為了使刊物受到讀者的歡迎和注意,通常接受外稿。投稿者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自行投稿,作者與編者並不相識,只是認同刊物的性質,適合發表自己的文章,就自投羅網來了;一是應編者的邀約而寫,或與編者早已熟識,頗有交情,這一類作者通常是某一方面或某一行業的專家或名家,享有一定程度的名氣或聲望。對於這兩類的投稿者,編輯的處理態度是不一樣的。
對於自行投稿來的稿件,編輯握有生殺大權,愛用就用,不用就不用,外人難以置喙。用了作者高興,不用作者也莫可奈何。這就像是古代伯樂相馬,他看得上的才是千里馬,否則只能自歎駑鈍,不能負重以致千里之外。相傳郁達夫第一篇小說創作,投稿給報刊,副刊編輯不識其人,起先不擬採用,丟在一旁,過了些時重看,才驚為傑作,予以連載。這說明了編者與作者之間的關係:沒有編者的賞識,作者的文章寫得多好也沒用。古人說的好: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
至於對名家、專家或邀約而來的稿件,編者自是求之不得,不會發生採不採用的問題。比較會發生問題的是,有些作者會計較排名的先後,版面的大小。不過,也有例外。如果來稿與刊物立場相左,與編輯方針相違背,可能觸犯某些禁忌,編者只好忍痛割愛,予以擱置、退稿或刪節,這種情形也偶而有之。據我所知,編者與作者之間,因此而由好友變成像仇敵一般,由相敬如賓變成像冰炭一般,不只一二例。如果那是來自刊物管理階層的授意或指示,還容有解釋的機會;如果只是普通編輯的堅持,那就有理說不清了。這裏頭最常見的例子,是有些編輯喜歡改動作者原稿的文字所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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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為台灣著名作家、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