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時事
中華民國十五年三月十八日,段祺瑞執政府的衛隊,在國務院門前屠戮請願民眾,開槍射擊並用大刀鐵棍追打砍殺,導致當場和事後死傷者達二百餘人,造成了震驚中外的大血案。
然而,對於被虐殺的徒手請願的群眾,政府卻又下令,誣之為「暴徒」;接着,又有所謂學者文人,散布陰險的流言,說請願者是被人利用的。
魯迅說請願
魯迅出離憤怒,發而為文,連續撰寫了《無花的薔薇之二》、《「死地」》、《可慘與可笑》、《記念劉和珍君》、《空談》和《如此「討赤」》等文章,揭露、怒斥這種不但在禽獸中所未曾見,更是在人類中也極少有的殘虐險狠的罪惡行徑,並莊嚴正告道:
這不是一件事的結束,是一件事的開頭。
墨寫的謊說,決掩不住血寫的事實。血債必須用同物償還。
拖欠得愈久,就要付更大的利息!
他還把三月十八日,稱為「民國以來最黑暗的一天」。
但在文中,魯迅又懇切地期望:「『請願』的事,從此可以停止了」;「但願這樣的請願,從此停止就好」。其實,對於請願的事,他一向就不以為然的。並把這意思,反覆地申說:有限的幾個生命,在中國是不算什麼的,至多,不過供無惡意的閒人以飯後的談資,或者給有惡意的閒人作「流言」的種子。至於此外的深的意義,總覺得很寥寥,因為這實在不過是徒手的請願。「人類的血戰前行的歷史,正如煤的形成,當時用大量的木材,結果卻只是一小塊,但請願是不在其中的,更何況是徒手。」世界的進步,當然大抵是從流血得來。但這和血的數量,是沒有關係的,因為世上也盡有流血很多,而民族反而漸就滅亡的先例。「即如這一回,以這許多生命的損失,僅博得『自蹈死地』的批判,便已將一部分的人心機微示給我們,知道在中國的死地是極其廣博。」
敢於直面慘澹的人生、正視淋漓的鮮血的魯迅,為什麼不認同、不支持請願呢?
請願在中國是例外
他的看法是:「改革自然常不免於流血,但流血非即等於改革。血的應用,正如金錢一般,吝嗇固然是不行的,浪費也大大的失算。」他還以為,在中國,有志於改革的覺醒青年,數量是極有限的,因而也是異常寶貴的。「戰士的生命是寶貴的。在戰士不多的地方,這生命就愈寶貴。所謂寶貴者,並非『珍藏於家』,乃是要以小本錢換得極大的利息,至少,也必須賣買相當。以血的洪流淹死一個敵人,以同胞的屍體填滿一個缺陷,已經是陳腐的話了。從最新的戰術的眼光看起來,這是多麼大的損失。這回死者的遺給後來的功德,是在撕去了許多東西的人相,露出那出於意料之外的陰毒的心,教給繼續戰鬥者以別種方法的戰鬥。」
所以,他主張韌性的戰鬥,主張塹壕戰,不贊成許褚式的赤體上陣,「這並非吝嗇生命,乃是不肯虛擲生命」。因為統治者麻木,沒有良心,不足與言。
他還以為,「群眾領袖的錯處」在於兩點:一是還以請願為有用;二是將對手看得太好了。三一八慘案的沉痛教訓,使他反思省查,之前,他自己不是「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 嗎?但這一次也沒有料到當局竟如此之「陰毒和兇殘」。
在他看來,中國的群眾「永遠是戲劇的看客」。對於這樣的群眾沒有法,只好使他們無戲可看倒是療救,與其震駭一時的犧牲,不如做深沉的韌性的戰鬥。
於是,深味了非人間的濃黑的悲涼的魯迅提出,施行何種戰法,一定要看對手、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請願雖然是無論那一國度裏常有的事,不至於死的事,但我們已經知道中國是例外,除非你能將『槍林彈雨』消除。正規的戰法,也必須對手是英雄才適用」。有的文人學士不是說政府門前是「死地」、是「槍林彈雨」的地方嗎?「死地」在前,為中國計,覺悟的青年也就不應該再輕死了吧。——這是痛定思痛、長歌當哭的魯迅的殷殷忠告。
中國另有監獄精神
清醒、深刻的現實主義精神,正是以改造中國為己任的「精神界之戰士」魯迅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特點。一九三一年六月十五日,牛蘭夫婦在上海被捕,關押於南京監獄,翌年當局以「危害民國」罪對其進行審判,他們立即以絕食作抗議,但是,沒有絲毫效果。對此魯迅議論道:「牛蘭夫婦,作為赤化宣傳者而關在南京的監獄裏,也絕食了三四回了,可是什麼效力也沒有。這是因為他不知道中國的監獄的精神的緣故。有一位官員詫異的說過:他自己不吃,和別人有什麼關係呢?豈但和仁政並無關係而已呢,省些食料,倒是於監獄有益的。甘地的把戲,倘不挑選興行場,就毫無成效了。」(《且介亭雜文.關於中國的兩三件事》)
這大約也算是一種「隔膜」 吧,於是乎我想。究其根本,大概在於他們無論是誰,無論是在國內還是來自海外,大概都不了解中國自有其「特別國情」。所以,才會如此這般的吧。
而且,這「特別國情」的強固威力和悠長餘烈,恐怕是我輩所難以逆料的。
官不畏民死
據《新京報》報道,今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江蘇連雲港市東海縣黃川鎮一戶村民為阻攔鎮政府強拆自家的養豬場,二人澆汽油自焚,六十八歲的男子陶會西死亡,其九十二歲的父親陶興堯被燒傷。目擊者稱,兩人自焚後,拆遷工作人員並未施救,拆遷工作也未停止。」《中國青年報》三十日發表署名汪強的評論說,這叫「官不畏民死,奈何以民死懼之」。
如今在會場上、在文件裏、在報告中,咱中國的官員們,不都是人民的「公僕」嗎?不都是「人民的勤務員」嗎?不都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嗎?不都是「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嗎?怎麼黃川鎮政府的公僕和勤務員們執行起公務來,就把這些東西都統統拋到爪哇國去了呢?
陶氏父子既然無法阻止來自鎮政府的公僕和勤務員的強行拆遷,就以為靠自焚這種非常手段,能夠喚醒官員們的良知和同情心,或者至少可以嚇住、鎮住他們。然而,痛乎惜哉!你自焚你的,和我有什麼關係呢?結果是,自焚只管自焚,豬場照拆不誤。
唉唉,別忘了這可是在咱中國啊!別忘了魯迅說過的,牛蘭、甘地的那套絕食把戲,「倘不挑選興行場,就毫無成效了」啊!
可見,說話、辦事、想問題,切莫不切實際,切莫輕忽了「中國特色」、「中國模式」,忽視了、忘記了「特別國情」,委實是萬萬要不得的呀!
「牛逼」劉書記
近日,又見媒體報道,天津市寧河縣東棘坨鎮史莊中心小學的英語老師張熙玲,對政府單方面制訂的拆遷補償標準不滿,堅持不在拆遷協定上簽字,於是,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劉廣寶找上門來,對她說:「在英國,你說不拆,任何人不敢拆你的。在中國,你說不拆,肯定把你拆了。我就這一句話,這就是我們為什麼在全世界牛逼!」
「牛逼」劉書記,偉哉一世之雄也!
官員、公務員不是要勤勉恭謹地為納稅人服務,不是要努力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不是要站在納稅人的立場來思考、辦事、說話嗎?難道不是納稅人的錢養活了官員、公務員嗎?
不過,這裏有一個小小不然的提醒:那可是施行了虛偽的資產階級民主制度的西方國家啊!咱這兒不是有咱的「特別國情」 嗎?咱們奉行「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雖然已經久矣夫並非一日了,但是,「普世價值」畢竟是不適合咱的「特別國情」的呀!這可是個關係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啊!
所以,咱中國的官員、公務員,才是全世界最「牛逼」的呀!不是嗎?
二〇一〇年四月五日於首善之區之蝸牛廬
(作者是內地資深編輯。)